历史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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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仪征县立医院(1914~?)
  据民国3年(1914)的《江苏省内务行政报告书》所列表格载,当年仪征县有官立医院1所。新编《江苏省志•卫生志(下)》据此肯定民国3年有了仪征县立医院。有关民国3年仪征县立医院的开设情况,找不到其他文献资料作佐证或补充,也无口碑资料证明该县立医院延续办了多少年。显然,民国3年已有仪征县立医院的史实不应予以否认,故市人民医院在首次修志之际,确认民国3年所办县立医院为该院之创始。
  二、仪征县立地方医院(1929~1933.1)
  民国18年(1929),成立仪征县立地方医院。
  三、仪征县卫生院(1933.1~1937.12)
  民国21年(1932),仪征县政府筹建仪征县卫生院,以替代民国18年(1929)创立的县立地方医院。翌年1月开业,规模有所扩大。院址在学宫东侧(今市人民医院职工住宅区南首,泮池以北)。
  四、仪征县卫生事务所(1939.4~1945.9)
  民国28年(1939)4月,伪仪征县自治会设立县卫生事务所,负责全县卫生行政工作并开展医疗业务,在县城南门育婴堂内(现市二中校址)。
  五、仪征县医疗所(1945.10~1946.4)
  民国34年(1945)8月,日本侵略军宣布投降。9月,国民党仪征县政府接收仪征县城,县长潘逸民令邑人蔡寿恒医师接收卫生事务所,于10月成立县医疗所,蔡任所长。县医疗所设在育婴堂旧址内。
  六、仪征县卫生院(1946.4~1948.2)
  民国35年4月2日,撤销县医疗所成立仪征县卫生院。有房屋30余间。卫生院能诊治小伤小病、防疫接种,兼办戒烟所,地点设在鼓楼桥南。
  七、仪征县公立医院(1948.2~1949.4)
  根据江苏省卫生处指示,于民国37年(1948)2月25日,仪征县卫生院扩建成为仪征县公立医院。院址仍在南门外育婴堂旧址。
  八、仪征县人民政府卫生院(1949.4~1956.5)
  民国38年(1949)4月7日,仪征县城解放,县委、县政府,以县军管会名义派赵月波等人接收旧仪征公立医院,改名为县人民政府卫生院。8月,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从南门外育婴堂旧址搬迁至孔庙旧址(现人民医院地址)。1954年,县工人诊所并入卫生院。
  九、仪征县人民医院(1956.5~1968.10)
  1956年5月8日,仪征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更名为仪征县人民医院。
  十、仪征县人民卫生院(1968.10~1971.8)
  1968年10月,县人民医院与卫生科、防疫站、妇幼保健站合并,成立仪征县人民卫生院革委会。人民卫生院的功能有卫生行政、妇幼保健、卫生防疫和临床医疗。
  十一、仪征县人民医院(1971.8~1986.7)
  1971年8月撤销人民卫生院,恢复仪征县人民医院。
  十二、仪征市人民医院(1986.8至今)
  1986年7月仪征撤县设市,8月18日仪征县人民医院改为仪征市人民医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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